发布人:王陆杰 发布时间:2026-06-01 点击数:478
镇建价协〔2026〕4号
关于同意范明华、殷玉国两位同志
辞去协会副会长职务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协会工作开展需要,及其本人申请,经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第五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范明华、殷玉国两位同志辞去协会副会长职务,保留理事职务。
协会对范明华和殷玉国两名同志担任协会副会长期间为协会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通知。
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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